 | 台中市鼓勵企業設立總部,祭出多項優惠,包括優先提供工業區土地。 | | | 僅一家申請中 議員認為誘因太低「台中市政府補助及獎勵企業營運總部投資實施辦法」去年4月公布,為鼓勵企業到台中設總部,最高提供340萬補助,送議會昨討論備查。經發局表示,去年至今僅1家申請,今年預算只有去年兩成,議員認為誘因太低,中美貿易台商回流之際,建議市府應大動作招商。 台中市107年4月26日發布實施「台中市政府補助及獎勵企業營運總部投資實施辦法」透過房屋稅、地價稅補助等方式,吸引企業總部進駐台中,目標5年55家企業,但去年1年只有1家申請且作業中,達成率是0。 市府採納業界建議,降低企業營運總部門檻,修正辦法把資本額5億元下修到5000萬,送議會備查。台中市議會昨召開法會法規委員會,多位議員審查時認為去年編列有3170萬獎勵金,今年僅有770萬,顯見市府企圖心不足。 議員何敏誠表示,目前中美貿易大戰如火如荼,市府應利用機會,大幅鼓勵企業到台中投資的誘因,讓台商可回流台中。議員林德宇認為,現行辦法只是放寬門檻,卻無具體改善方案,且企業會選在交通經濟首善之,區很難吸引企業將營運總部設立台中。 江肇國表示,市府應比照其他縣市獎勵辦法,如果沒有比其他縣市優惠,企業如何把營運總部搬到台中。台中本就制定「台中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」應將獎勵辦法納入,擴大解決企業目前所面臨的問題。經發局副局長李逸安表示,市府會研議辦理。 最後法規委員會召集人李中議員決議修正案准予備查,並做成兩項附帶決議,請市府簡化鼓勵企業投資台中的行政程序,並請市府研議將該辦法納入「台中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」。 全台取得經濟部企業營運總部認定的企業,全台339家,台中僅30家,企業總部集中在新北、台北市及桃園市,共占60%。台中市有62家年營收超過5億元以上,但其營運總部卻設在他縣市,成為市府吸引來台中設總部的目標群。 |